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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汽车以旧换新全面展开
2009-08-23 11:47  文章来源:眉县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从现在开始,不但家电可以以旧换新,4种型号的汽车也可以以旧换新了,每辆可获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资金。
  四种汽车可享受补贴
  以旧换新的老旧汽车包括: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货车、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;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、轻型载货车;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(不含出租车);提前报废的各类“黄标车”(“黄标车”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。)
  车补最高可达6000元
  补贴标准为:报废中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6000元;报废轻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5000元;报废微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4000元;报废中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5000元。报废“黄标车”的补贴标准为:报废中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6000元;报废轻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5000元;报废微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4000元;  报废中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5000元;报废小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,每辆补贴4000元;报废微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,每辆补贴3000元;报废轿车、重型载货车、大型载客车、专项作业车,每辆补贴6000元。
  联合办公提供服务
  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内,车主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、“黄标车”交售我市具有报废汽车资格的宝鸡市金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,并将换购新车的车主,才可享受补贴。
  从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,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车主,可到西宝高速延伸段陈仓园以东雪薇饭店对面的金马公司办理。去时,可携带相关材料,在现场设立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。对符合条件的,财政部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,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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